非常喜欢它。故事情节是无缝的。这是一个有趣的设置,因为我们被带回了辛普森一家与法兰德斯一起去大峡谷旅行的时候,这样做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因为他们能够玩弄他们无法做的事情,如果它设定在今天, 比如能够让玛姬·罗斯威尔重新扮演莫德·弗兰德斯的角色。这是一个关于友谊、爱情和犯罪的残酷故事。在这两个人成为同伴的短暂时间里,弗兰肯斯坦学会了做一些基本的事情,比如说话,虽然不多,但足以告诉你他想要什么,当老人朋友被夺走时,他明确表示他想要一个朋友。演技很差,在很多场景中都过分了。他们制作了一部扎实的电影,几乎没有任何预算,没有明星,而且配乐也很棒。我还了解到,如果你被枪杀,那么就没有弹孔,也没有血。"不知道导演竟然看过这部自己拍的烂片。德拉甘·米卡诺维奇是我最喜欢的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