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都想念他们在堪萨斯州的旧生活和朋友,但他们最终适应了,想留在新家。最初看来桑德斯选错了:他当然不是花花公子的类型,而且太老了,但随着电影的进展,你意识到他绝对是一针见血的。它解释了他们为什么做他们所做的事情,他们是如何做到的,以及他们是如何以及为什么死亡的。就像节目“最后一个站着的人”一样,当他们把曼迪从节目中写出来,用一个高大的金发女演员代替她时。一点都不好笑。他是电影的核心,而不是偷戏者。"。它具有一部优秀惊悚片的品质之一:你无法猜测它将如何结束;实际上,你甚至无法预测下一个场景会是什么。。急切地等待续集。可惜我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发生。我讨厌这本书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