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是的,我即将浪费更多的时间来按原样给出它。澄清一下,我不介意电线特技(我只记得其中的一个),我知道象征意义是什么。"。"。这比科斯特纳的《与狼共舞》要好得多,后者持续了三小时零一分钟。值得一看。"。它也相当陈词滥调。"首先,这部电影太可怕了,看起来花了大约一个周末来写剧本,其次,就像前 2 部一样,根本没有忠实于漫画书,最后他们的角色太多了,没有足够的屏幕时间给他们,所有的屏幕时间都给了金刚狼。我喜欢这种基调,我喜欢节奏和背景故事。"。"。他的不良行为被搁置一旁,以推动情节发展。"。埃德·奥尼尔(Ed O'Neill)是完美的,因为他是房子里的脑死亡者。"。我希望我能从iTunes获得退款。这部电影带出了如此多的情感。-为什么儿子不怀疑她能够立即搬进去和他住在一起。"。瑞克穿着活泼漂亮的衬衫,而佛朗哥则穿着他典型的全黑制服,但我必须说这让他的袖子纹身脱颖而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