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它。我挑不出毛病,让我开心,不幸的是它没有吸引所需的人群。太多的愚蠢太多的饮酒。它离家太近了。"。"。这是可悲的,如此的可悲,这是一个可悲的可悲的境地。没有一个角色引人入胜,我真的不在乎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发生了什么。那就是汤姆克鲁斯,渡边健和最后的武士。艾略特·尼斯和球队再次在纽约干掉了另一个与他们无关的那个时代的著名流氓。如果你有一点“愚蠢”的幽默感(也就是说,如果你欣赏嘲笑,比如,巨蟒所做的),你就会喜欢这部电影。它似乎已经过了有效期。So,我对这部纪录片的解释是一个简单的事实,即美国是世界上最异质的国家。。